为索求成立独立输配电价系统,推进电力市场化鼎新,近日,国度发展鼎新委下发《关于丽江市发展输配电价鼎新试点的通知》,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鼎新试点。
通知指出,在丽江市发展输配电价鼎新试点,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附买电、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,改为对电网企业尝试总收入监管。即当局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,鉴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,固定电网的总收入,并颁布独立的输配电价。同时,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鉴定法子,成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造。
通知明确,独立输配电价系统成立后,要积极推动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,电网企业按当局鉴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。
通知强调,成立独立的输配电价系统,是推动电力市场化鼎新的必然要求,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的有效蹊径,也是推进电网企业健全协调发展的沉要前提。试点单元要充分意识输配电价鼎新的沉大意思,当真做好试点工作,并尽快提交首个监管周期(2015年-2017年)丽江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值水平测算汇报。新电价机造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,原有有关电价造度终场执行。
此前,为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买卖,发展鼎新委已鉴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买卖输配电价,但由于电力直接买卖规模不大,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扭转。这次丽江输配电价鼎新试点的最大亮点,是按国际通畅的核价步骤监管电网企业收入,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,同时引入激励性机造促使企业提高效能,标志取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,也是电价鼎新起头提速的沉要信号,将为推动更大领域的输配电价鼎新堆集经验,并为下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鼎新创造有利前提。